按需设置原则是指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相应专业,为社会发展服务:该原则是依据职业教育和社会发展的关系确定的,职业教育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表现在设置什么专业、招收多少学生、学习哪些内容等多方面。

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是连接职业教育与社会的纽带。职业教育的产品是劳动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类生产要素的配置都需要市场调节。用人单位是职业教育产品的“消费者”,具有用人自主选择权,应把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引入职业学校,其培养的人才只有适应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才能体现出办学的目的和方向。学校确定专业设置时必须进行市场调查,了解就业市场的供求需要,了解正在形成哪些新职业和新的工作机会。如何贯彻此原则呢?

首先,专业的类型要适应经济部门产业的需求,为经济部门产业结构变化服务。职业学校的一个主要功能是为经济建设服务,专业结构必须与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相适应,与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经济部门产业结构的变化,首先引起劳动力就业变化,出现新的劳动力结构性失业,必然要求教育结构,特别是教育专业类型的变化与之相适应。职业教育贴近经济,各专业的生存能力、生存时间都要受市场支配,“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其次,专业内容满足生产技术发展需要。生产技术结构一般分为:尖端、自动化高新技术;半机械化、机械化和半自动化的中间技术;工艺和手工技术三种,或者称先进技术、中间技术和传统技术。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专业领域不同、地区不同,生产中的技术构成也会有很大差别。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活动中对劳动者素质结构的要求必然发生变化,职业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均应相应调整,才能培养出满足社会需要的人才。

第三,招生数量满足社会需要。职业学校各专业的招生数量应由就业市场决定,“按需生产”。市场的要素之一就是有特定需求的顾客群,或者是某种服务的现实购买者。职业学校学生通过劳动力市场中的供求双向选择来实现就业,专业设置、办学质量、供需平衡要通过就业市场来检验,提高就业率才能扩大招生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