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教学实验初期,广泛参照了许多国家的教育目标分类体系。例如美国加涅按学习结果划分的:(1)语言信息;(2)心智技能;(3)认识策略。布卢姆继承和发展加涅及其他学派的研究成果,划分为:(1)认知;(2)情感;(3)动作技能。苏联教育界一般是按照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过程划分为:(1)知识;(2)技能;(3)技巧。英国主要按理科学习智能划分为:(1)了解;(2)理解;(3)应用;(4)获得知识的探究能力。其他国家也还有一些按不同的标准划分的分类体系。在这些众多的分类体系中,一般都认为布卢姆学派的分类体系科学性最强,表现为:(1)理论体系较完备;(2)结构较完整,层次较清晰;(3)特别是评价手段较系统,使教学过程具有反馈矫正的控制功能;(4)具有广泛实验的基础。因此,我国目标教学实验韧期,在广泛参照各种分类体系的基础上,主要借鉴了布卢姆学派的分类体系。同时,许多实验者也开始研究我国按照学生全面发展划分的德智体(美劳)教育目标分类体系,研究怎样把借鉴和继承统一起来。但这个任务短时期内是完不成的,只有留待实验过程中依靠集体的努力来解决。

布氏学派的教育目标分类学在教育史上的功绩是不可抹灭的。但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广泛实验(包括我国的实验)的检验,证明它在有些方面功效显著,有些方面收效甚微,有些方面至今还是空白。如认知领域的低层次(知识、领会、运用、分析等)成效显著,特别表现在理科教学中,主要适用于小学高年级和初中阶段。而在高层次(综合、评价、创新等)则效果不明显。这种情况在实验中可以看出。实验大都在初中,小学进行的实验有一定的规模和深度,而在高中的实验只是个别的。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除了社会背景(主要是片面追求升学率问题)以外,也有理论自身的局限性,它还不能解决小学低年级和高中阶段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