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在教育目标体系中属中间层次,它比较具体地规定了各级教育所应达到的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
小学教育的培养目标 ‘
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初步养成关心集体、认真负责、诚实、勤俭、勇敢、正直、合群、活泼向上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养成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的行为习惯,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初步具有基本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初步养成锻炼身体和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具有较广泛的兴越和健康的爱美情趣。
初步学会生活自理,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养成爱劳动的生活习惯。
小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目的任务和学龄初期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提出来的。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因此,在这个阶段为学生今后全面和谐充分发展打下“初步”基础,是小学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特征。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初步了解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初步具有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的思想,具有守信、勤奋、自立、合作、乐观、进取等良好的品德和个性品质,遵纪守法,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具有分辨是非和自我教育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