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行高考制度最为公平、合理的说法,并非是基于历史事实和现实事实比较的客观结论,而是一种基于为现实高考制度诠释和辩护的主观臆断,其逻辑神秘性如同当年“不x x就会吃二遗著、受二茬罪”的话语一样,是一种虽言之凿凿但却无法证明的奇怪话语。因为根据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原理,高考制度改革的对与错,好与坏,只有通过教育的实践才能证明。而作为表示考试制度优劣的结论,也只能在比较之下才能得出。因为高低、上下都是相对的。没有上,何来下?没有高,何来低?那么,在实质性的高考制度改革尚未进行的情况下.凭什么就断言说这种改革方案不行呢2在未与其他的高考制度进行比较的情况下,又凭什么说现行的高考制度就是‘景公平、最合理”的呢?所以,那种声言现实的高考制度是“最合理、最公平”的说法.显然是难以服人的。人们在没有选择情况下的被动接受,并不能作为所谓“最合理”、“最公平”结论的证词。而许多学生在听到老师介绍的我国早期大学“自由式”招生后所表现出来的羡慕之情,就足以表明现实的高考制度多么的不合理。只可惜高考制度‘文于一尊”的性质,使他们没有其他的选择机会。所以,虽然从正面证明“统一”性高考制度“正确”的例子还没有,但从反面折射其怀正确”的例子倒是不少,比如:美国全国所有大学的完全自主招生,就保证了其高教多样化形态的形成。我国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大学的完全自主招生,也保证了该地区世界一流大学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