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律是教育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及教育现象内部各个要素之间本质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或关系。列宁说:“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人类的教育活动不仅有其历史性,而且是遵循着一定的规律进行的。教育中有很多矛盾、很多规律。但从根本上看,贯穿教育活动的基本矛盾,基本规律是;教育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或关系;教育与人的身心发展之间的矛盾或关系。教育中方方面面的矛盾或关系都是由此派生出去,最终又复归到这两个基本规律中的。派生的规律是具体的规律、微观的规律。
人类社会最早诞生的教育学如同人类社会最早诞生的学校教育一样.是以普通中小学教育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它集中研究了中小学教育中的学校制度、课程设置、教学过程、教学原则、教学方法、教学形式以及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等。今天,由历史上仅有的教育学发展成的普通教育学依然保持了它既有的研究对象,把普通中小学的教育现象、教育问题、教育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通过其理论自身的深入研究,以指导教师更好地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促进中小学教育符合规律地健康发展。
教育原理是普通教育学理论体系历史发展中渐次形成的分支学科,它以教育中最一般的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或者说是研究教育中最一般性问题的科学。它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对教育基本规律的揭示和阐明上.它的研究任务是为具体学科提供最一股的理论指导,在教育科学体系中处于基本理论学科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