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作技能领域的目标分类目前认为较好的一种是辛普森(E..J.Simpson)等人于1972年公布的成果。他们将动作技能的教育目标分成七级:创新.适应.复杂反应.机械化.模仿.心向.知觉。
(1)知觉;指运用感官获得信息以指导动作,主要了解某动作技能的有关知识、性质、功用等。
(2)准备:指对固定的动作的准备,包括心理定向、生理定向和情绪淮备(愿意活动)。知觉是其先决条件,我国有人把知觉和准备阶段统称为动作技能学习的认知阶段。
(3)有指导的反应;指复杂动作技能学习的早期阶段,包括模仿和尝试错误。通过教师或一套适当的标淮可判断操作的适当性。
(4)机械动作:指学习者的反应已成习惯,能以某种熟练和自信水平完成动作。这一阶段的学习结果涉及各种形式的操作技能,但动作模式并不复杂。
(5)复杂的外显反应:指包含复杂动作模式的熟练动作操作。操作的熟练性以精确、迅速、连贯协调和轻松稳定为指标。
(6)适应;指技能的高度发展水平,学习者能修正自己的动作模式以适应特殊的装置或满足具体情境的需要。
(7)创新:指创造新的动作模式以适合具体情境,强调以高度发展的技能为基础进行创造。
近年来,受国外教学目标分类研究的启发,国内一些学者结合中国国情,也对教育活动中的行为目标划分问题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依照认知、情意、动作技能三个大的领域,对各自欲达到的具体目标进行了分类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