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教师的职业是伴随教育的产生而一道产生的。早在人类社会初期,教师还没有形成独立职业的时候、就存在着教的活动。我国古籍所载的伏羲氏教民以猎、神农氏教民耕种的传说,表明原始社会早期是原始部落的首领或有生产经验的人承担了教师的职责。原始社会生产与生活中的观察模仿、原始教育中的库、青年之家等。都是长者为师、能者为师。奴隶社会,当教育从生产劳动与日常生活中分离出来,产生了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后.虽然有了专门从事教育活动的教师,但由于承担教师职责者多是“以吏为师”、“僧侣为师”,教师是一种社会官吏或僧侣兼做的工作,故由此确定,在学校产生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里,教师并不是专职的,教师职业也没有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职业,教师更没有专业教育机构的专门训练。从奴隶社会文化下移而兴起的私学或书院的教书先生与讲学的学者.虽以教书为谋生手段.也只是因其掌握较多的文化知识,并不具有从教的专业技能。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社会的总体教育程度很低.能接受教育的人数由于阶级社会的等级制度而极为限,私学虽有、但实际为数寥寥。因此,当时教师职业的专业化程度十分有限,从事教师职业的人数也屈指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