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导师主导型培养模式,是指导师在整个研究牛培养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导师是“培养什么样的研究生”和“怎样培养研究生”的主要决策者,其他参与研究生培养的主体处于次要地位,由此而形成的一种研究生培养模式。

它的主要特征有:

其一,导师根据国家关于研究牛培养的有关法规和政策以及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整体要求,根据自己对“培养什么样的研究生”的设计,结合白己的兴趣特长、研究方向以及对研究生教育规律的认识,自主确定本学科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培养计划。

其二,导师在不违反国家和学校的有关研究生培养法规的前提下,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招考研究生;导帅自主确定考试形式、试题内容和录取方式与招生人数。研究生学习期间导师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其三,导师根据白己对研究生的期待和学生的实际,制订研究生学习计划,研究生要严格执行导师制定的学习计划,修完导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其四,导师对研究生的学习、思想、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指导,导师拥有权威性,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类似师徒关系。

其五,导师确定科研课题,研究生参与研究,在这种科研过程中,研究生往往是导师从事利研的助手。

其六,导师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撰写进行全面指导和质量控制,研究生能否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由导师决定,答辩委员会成员的组成由导师选择。

其七,导师对研究生的就业负有指导和推荐责任。

其八,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接受来自学校、学科专业单位、社会等方面的评估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