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党和国家为发展职业教育制定了一些政策,有力地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但是,政策不像法律那样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对全社会有普遍约束力和强制性。只有通过国家立法机构确认,把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要求等,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人们必须执行的行为规范,才会更有力地推动职业教育迅速而健康地发展。近几年来,国家和有关部委、地方政府为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曾拟定了一些规定、意见、办法等。但是,这些规范性文件多是单项的行政规章,没有构成体系,特别是多后行政部门为解决发展职业教育中的具体问题自行制定的,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强制性。为此,需要制定具有全局性、全民性约束力的系统的职业教育法律,以国家的意志去推动有关政策、规定的落实,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另外,许多地方发展职业教育靠党政领导重视,这是很重要的,也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也往往由于随着人事的变更,而带来职业教育发展人为的起伏波动。就长远看,职业教育要持续健康发展,单靠人治不行,只有依法治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样,既可克服个人随意性,又可防止出现人在政举、人去政息以及政出多门、无所适从的现象。通过立法,不仅会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而且会有力地推进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地贯彻落实,保证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