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的间接性是语言艺术最显著的特点。语言所塑造的形象并不是直接可见、可闻、可触的.而是通过语言作为中介表现出来的.其它艺术的形象可以直接作用于欣赏者的感官;视觉、听觉或者运动感觉,有很强烈的直观性*造型艺术作用于人的视觉。综合艺术中的戏剧、电影更是以动态形象显示着直观性相遇真性。表演艺术中的音乐所塑造的形象虽说并不是那么具体、逼真的.但也还是作用于人的听觉,直接给人或兴奋或哀伤或缠绵的感受。唯有语言艺术的形象不是可视、可听、可触的。面对文学作品.读者看不到形象.看到的只是语言符号。读者只有掌握了文字的意义,再经过自己的联想和想象.才能在脑子里浮现相应的形象。因此.读者是借助语言符号才能感受到文学作品中所塑造的艺术形象。在创作中.作家是通过语言把形象固定下来。而读者只能依据作家的语言才能唤起有关现实和情感的表象经验.从而把握文学形象。“破译”其中的意义。宋代词人柳水在他的一首词中有这样几句:。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晚风残月”。(《雨霖铃》)如果我们不认识这些文字符号,或者无法理解这种语言.就不能把文字符号。阅译”成形象画面.也就不能深入其中把握诗歌的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