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向全国人民提出了到本世纪末和下世纪初中国教育的奋斗目标与基本任务。奋斗目标是;实现“两基”,即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搞好“两重”,即重点建设好一批重点学科和重点学校。基本任务是:保证“两全”,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纲要”提出的“两全”是对我国各级各类教育活动的统一要求,是对我国一切教育行为提出的基本规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即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以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育人的理想目标,任何偏离全面发展的教育行为、管理行为、评价行为等都是对党的教育方针的背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求我们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教育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从课程计划、教育配置、内容讲授到质量考评、学校管理、教育督导,都需时刻把握教育方针的要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即把学校教育质量的追求放在全面提高的基点上。全面相对于片面而言,全面提高就不是单方面或某个方面的提高,而是教育方针要求的各个方面都提高,全面提高就不是“应试教育”所追求的应试能力的单方面提高或仅仅是升学率的提高,而是知识、技能、思想、行为、能力等各方面的全面提高和入学率、合格率、优秀率、升学率等各项指标的全面提高。“两全”为我国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方向和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