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随着观念的更新,人们口头上经常谈论价值、价值观、人的价值、教育价值等概念。然而更多的人是从经济意义上来使用这一概念的。就哲学范围来看,不论在历史上,或是当代西方哲学界对价值、价值观的界定,是多种多样的。现代我国哲学界,一般将价值理解为:“它是现实的人同满足其某种需要的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价值同人的需要有关,但它不是由人的需要决定的,价值有其客观基础,这种客观基础就是各种物质的、精神的现象所固有的属性,但价值不单纯是这种属性的反映.而是标志着这种属性对于个人、阶级和社会的一定的积极意义,即满足人们的对某种属性的需要,成为人们的兴趣、目的所迫求的对象。由此看,“价值即是客体属性的人化、主体化,又是主体需要的对象化、客体化。价值不是反映实在对象的实体属性的范畴,即不同于物质、运动、静止、时间、空间等物质属性的范畴,而是反映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马克思称价值“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价值“表示物的对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等等的属性。”简单地说,价值就是客体的某种属性对人、社会所具有的积极意义,是客体的某些属性能满足主体的需要,成为主体的所追求的目的。
那么什么是教育价值呢?教育价值就是教育对人与社会的功效。首先,它取决于它本身固有属性,教育具有发展人的素质和改变人的状态的作用。这种作用是教育的本质属性,它是客观的。其次,教育具有价值,不仅由教育对人发展的作用显示出来,而且还由这种职能能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这种需要从个人来讲,就是自身的发展、自身的修养、适应社会生活、谋取社会职业等,从社会来讲,就是促进生产、发展经济、巩固政治统治、传播文化等。不管个体人的需要,还是社会发展的需要,都是社会的需要。“需要”呈现出对客体的摄取状态,需要才能使主体产生能动作用。正是这种需要才是教育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才使教育有了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