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全面发展是历史的必然。尽管人的全面发展在现阶段还不能完全实现,但它是我们必须为之奋斗的目标。我国教育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理论基础,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才可能制订出正确而又切实可行的教育目的。
教育方针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政治、经济的要求,明令颁布实行的一定历史阶段教育工作的总的指导方针或总方向。教育方针是教育政策的总概括,是全国各级各类教育的目的和必须遵循的准则。任何一个新的国家政权确立之后,在教育方面首要进行的第一大事便是颁布适合于新的政权需要,体现新的政权利益的教育方针。所以。不同的历史时期,政权或国家的性质不同,会有不同的教育方针。即使是在同一国家政权统治下,由于不同的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所强调的总任务不同,教育方针的表达也会有所不同。特别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的时代也常常赋予教育方针以时代使命,具有时代特点。
教育方针可能是独立的,也可能一肩二任,方针中包含着教育目的。发挥着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双重作用。而且,在更多的情况下,方针与目的通用,两者融为一体。但是,严格说来,两者毕竟不同,教育方针是针对教育总体的发展而作出的总规定,所有教育的发展都必须根据总的方针去行事;而教育目的则是有层次的,不同层次的教育各有自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