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通高中课程作上述类型上的划分,不仅是课程结构研究和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类型上的调整和改革往往最鲜明地反映出课程改革的实质和方向,同时,它还直接关系到普通高中的课程管理问题。

把普通高中课程按其学科性质和重要程度分设为核心课程、基础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三类,有利于我们在一个科技和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准确地把握学校课程设置的一般规律。高中阶段课程设置不断地受到来自大学、工商业界和社会其他方面要求改革的压力,并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学校课程的影响,也在高中阶段表现得较为明显,高中课程能够比小学和初中课程更为迅速敏锐地感知和反映新的先进科学知识进入学校教育的要求,从而使得高中各门学科结构和内容上的改革更趋活跃。此外,就我国现实情况来看,普通高中课程管理上权力分散的呼声日渐高涨,实行中央、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三级管理的条件似已基本成熟,这样,在给予地方和学校在课程管理上较大的自由度的同时,发挥中央统一调控课程的功能,对自出施加一定的控制是非常必要的,对课程作上述类型上的划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适应这方面的要求。

二次大战后,一些课程管理上具有分散传统的国家倾向于规定中学阶段的核心课程和基础课程,如英美两国所发生的那些变化。值得注意的是,英美两国的核心课程和基础课程是根据各自国家的具体情况和当时需要设立的,并随着情况的需要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从我国实际出发,采用同家调控方式,设立核心课程和基础必修课程,以使普通高中课程有一个基础较高的统一要求,从而保证国家在下个世纪的人才竞争中居于优势,这应是普通教育的基本任务之一。工具性的科目如语文、数学和外语,是普通高中课程中最重要、最基础的部分.需要重点学习,可以列为核心课程,同时,应该把科学(物理、化学和生物)、技术(包括计算机科学)、历史、地理、体育、音乐和艺术规定为基础必修课程,以保证全体学生获得广泛而坚实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