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又称审美教育或美感教育,它在理论上属于美学,在实践上属于美育。美育是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点以及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
美育的历史同体育一样久远。早在古代希腊、雅典专设琴弦学校,其缪司教育即包含艺术教育。柏拉图在《文艺对话集》、亚里士多德《诗学》和《修辞学》中都认为音乐教育有美化心灵的作用。18世纪德国诗人席勒在《美育书简》里提出,提高审美意识水平可恢复完整无缺的性格。中国古代“六艺”教育中没有“诗”和“乐”的内容。孔子提倡教育应“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20世纪初,教育家蔡元培提出体智德美各育并重,并将美育纳入民国教育宗旨。
人作为社会生活的主体,在用自己的劳动改造自然时,不只是为了物质生活方面的需要,也是为了满足精神生活方面的需要,其中包括审美的需要。人们穿衣不只是为了护体,还要讲究款式、色彩;吃饭不只是为了饱脂,还要讲究色、香、味、形;住房不只是为了栖息,还要讲究造型与结构的别致与美观。人在按照美的规律重建世界的同时,也按照美的规律塑造自身,使自身的个性更加和谐与完美。
美育作为五育之一,一方面要依赖其他几育,同时又促进其他几育的完成,另一方面又起着其他几育所不能代替的作用,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